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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比较完备高效的与各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与国家、劳动保障部、自治区经济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以适用、及时的数字和文字信息为基础,以客观科学的分析为手段,为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重大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信息支持,为社会、企业和劳动者个人提供信息服务,是社保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证部《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要点》的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需要满足如下基本原则:
1. 先进性
为了使社保信息化系统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能够充分满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蓬勃发展,社保信息系统建设采用必须先进的设计思想和技术进行系统设计,所包括的系统架构、产品和技术都要采用先进、成熟和可靠的技术。
2.适用性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险业务的需求以及信息技术发展状况,按照经济实用、成熟先进、持续稳定的原则,确定系统建设的规模和软硬件档次。先进性和适用性必须结合起来。
3.开放性
社保信息系统必须采用开放的技术、产品、架构来搭建,才能满足以后业务扩展的需求,才能保证各开发系统为将来形成统一的整体留有良好的接口和充分的余地,选用开放的符合工业标准产品,管理、维护和升级都非常简单,大大降低系统的总体拥有成本。
4.共享性
社保信息来源于基层单位、劳动者个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系统及社会经济各信息机构,所以必须以网络为依托,实行系统内信息资源共享。社保将实现宏观决策系统、业务管理系统、基层单位管理平台和部办公管理系统数据和业务的共享,并为后期全区、全国的数据集中作必要的准备。
4.高性能
社保信息系统要求采用强大的硬件平台和先进的信息技术,使系统具有强大的处理能力和扩展性能,从而保证社保业务的高效率,以满足现有业务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
5. 可靠性和可用性 选用高可靠的系统架构、网络平台、硬件平台和软件系统,通过先进的技术达到了极高的可靠性和可用性。以保证社保事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为社会、企业和劳动者个人提供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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